※ 爆炸三要素
※ 防止爆炸發生的基本方法
◆ 避免形成爆炸性環境– 理想的方法 如建筑物的防爆設計,通風設施等
◆ 排除/削除可能的點火源– 實際的方法 如選用防爆電氣設備等
◆ 爆炸危險場所定義: 在大氣條件下,氣體、蒸汽或霧狀、粉塵或纖維狀的可燃物質與空氣構成的混合物,在該混合物中點燃后,燃燒或爆炸將傳遍整個未燃混合物的場所。
◆ 防爆電氣設備定義:按規定條件設計制造而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爆炸危險場所)爆炸的電氣設備。
※ 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的分類
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的分類
◆ Ⅰ類:煤礦瓦斯氣體環境
◆ Ⅱ類:除煤礦瓦斯氣體之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
◆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
※ 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的分級
◆ 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分級(MESG)
MESG=1.14 (mm) 煤礦井下甲烷,為Ⅰ類不分級,標志Ⅰ
0.9< MESG<1.14 (mm) 為Ⅱ類A級,標志為ⅡA 代表氣體丙烷
0.5 ≦ MESG≦0.9 (mm) 為Ⅱ類B級,標志為ⅡB 代表氣體乙烯
MESG<0.5 (mm) 為Ⅱ類C級,標志為ⅡC 代表氣體氫氣
◆ 按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級(MICR)
最小點燃電流: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對電阻電路或電感電路用火花試驗裝置進行3000次火花試驗。能夠發生點燃的最小電流。
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各種氣體或蒸汽與空氣的混合物的最小點燃電流對甲烷與空氣的混合物的最小點燃電流之比。
MICR=1.0 煤礦井下甲烷,為Ⅰ類不分級,標志Ⅰ
0.8<MICR<1.0 為Ⅱ類A級,標志為ⅡA
0.45≦MICR≦0.8 為Ⅱ類B級,標志為ⅡB
MICR< 0.45 為Ⅱ類C級,標志為ⅡC
※ 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的分級
◆ Ⅲ類A級 可燃性飛絮 如棉纖維、亞麻纖維
◆ Ⅲ類B級 非導電性粉塵 如玉米粉、糖粉
◆ Ⅲ類C級 導電性粉塵 如鎂粉、鋁粉、火藥、炸藥性粉塵
※ Ⅱ類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的分組
※ 爆炸危險場所的分類、分級
◆ 分類:按爆炸危險場所存在易燃物質與空氣混合的狀態,分為爆炸性氣體危險場所和爆炸性粉塵危險場所兩大類。
◆ 分級
◇ 爆炸性氣體危險場所:按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分三個區
● 0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地、段時間頻繁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 1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 2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
◇ 爆炸性粉塵危險場所:按可燃性粉塵和空氣混合物出現的頻率和持續時間及粉塵層厚度分為三個區域。
● 20區域: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 21區域: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
● 22區域:在正常運行下,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不能出現,僅在異常條件下,可燃粉塵偶爾出現并且只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 防爆電氣的設備保護級別
設備的保護等級(EPL):依據設備成為點燃源的可能性及區別爆炸性氣體環境、爆炸性粉塵環境和有甲烷的煤礦爆炸性環境的差別而規定的保護等級。
◆ 煤礦瓦斯氣體環境(I類)
◇ EPL Ma:安裝在煤礦甲烷爆炸性環境中的設備,具有“很高”的保護級別,該等級具有足夠的安全性,使設備在正常運行、出現預期故障或罕見故障,甚至在瓦斯突出時設備帶電的情況下均不可能成為點燃源。
注: 典型的通訊電路和氣體探測器將制成符合Ma的要求,例如,Ex ia等級的電話電路。
◇ EPL Mb:安裝在煤礦甲烷爆炸性環境中的設備,具有“高”的保護級別,該等級具有足夠的安全性,使設備在正常運行中或在瓦斯突出和設備斷電之間的時間內出現預期故障條件下不可能成為點燃源。
注: 典型的I類設備將制成符合Mb的要求,例如,Ex d型電動機和開關。
◆ 氣體 (II類)
◇ EPL Ga:爆炸性氣體環境用設備,具有“很高”的保護級別,在正常運行、出現預期故障或罕見故障時不是點燃源。
◇ EPL Gb:爆炸性氣體環境用設備,具有“高”的保護級別,在正常運行或預期故障條件下不是點燃源。
注: 大多數標準的保護概念提出設備在這一保護級別。
◇ EPL Gc:爆炸性氣體環境用設備,具有“一般”的保護級別,在正常運行中不是點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護措施,保證在點燃源預期經常出現的情況下(例如燈具的故障)不會形成有效點燃。
注: Ex n型將是該保護級別的典型設備。
◆ 粉塵 (III類)
◇ EPL Da:爆炸性粉塵環境用設備,具有“很高”的保護級別,在正常運行或預期故障或罕見故障條件下不是點燃源。
◇ EPL Db:爆炸性粉塵環境用設備,具有“高”的保護級別,在正常運行或出現預期故障條件下不是點燃源。
◇ EPL Dc:爆炸性粉塵環境用設備,具有“一般”的保護級別,在正常運行過程中不是點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護措施,保證在點燃源預期經常出現的情況下(例如燈具的故障)不會形成有效點燃。
※ 防止爆炸發生的基本方法
◆ 避免形成爆炸性環境– 理想的方法
如建筑物的防爆設計,化工廠常常采用有房頂無墻壁的廠房,改善自然通風效果,或者采用強制通風,使環境中的可燃物質的濃度低于爆炸下限,達到避免爆炸危險的目的。
◆ 排除/削除可能的點火源– 實際的方法
如果爆炸性危險環境不可避免,則在環境中消除點燃源。國家標準規定,在爆炸危險場所必須使用防爆電氣產品等。
※ 常見的防爆型式有哪些?
◆ 爆炸性氣體環境:隔爆型d、增安型e、本安型i、正壓型p、充砂型q、油浸型o、澆封型m、n型
◆ 可燃性粉塵環境:本安型iD、外殼保護型tD、正壓型pD、澆封型mD
各防爆型式可以參考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