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特殊型(s)?
是指其防爆措施在國家防爆標準規定以外,特別為0區或1區設計的防爆電氣設備,但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定,并經指定的鑒定單位檢驗通過的這一類防爆電氣設備。這種標志要求最早也可見于國際電工委員會IEC60079-0國際標準中,并可追溯到IEC標準的早期版本(1957版)。
長期以來,一直沒有國際或國內防爆標準對這種防爆型式的設計、制造和試驗進行規范,但在英國和澳大利亞都已經制訂了對這種防爆型式進行認證的國家標準,防爆特殊型s的防爆標準體系初見雛形。
鑒于這種防爆型式的使用,澳大利亞在2007年10月向IEC/TC31秘書處提交了《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特殊型“s"》的國際標準提案,正式出版物(標準),即IEC60079-33:2012 《爆炸性環境第33部分:由特殊型“s”保護的設備》于2012年9月正式發布。
防爆特殊型“s”允許對防爆電氣設備或部件進行評定和試驗的一種概念。該防爆型式因技術、運行或功能上的原因不符合現有防爆型式的結構要求或其它要求,但可通過評定和試驗證明其適合用于危險場所。Ex “s”型國家標準防爆技術要求在準備中,它的制定將補充和完善GB 3836系列,將成為GB 3836系列大家庭中的一員。
在對防爆電氣設備特殊型“s”防爆型式防爆安全的規定上,國際標準的核心可概括為兩個方面:一是試驗,二是評定。
本標準也可對用于危險場所,但比規定允許使用的防爆型式要求高的EPL設備進行評定和試驗。這需要附件一些控制措施,在進行Ex “s”型設計之前,設計人員應首先考慮GB 3836系列標準規定的防爆型式的可能性,或者采用GB3836.20 (EPL Ga級別)中規定的組合防爆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