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的定義以及其廣泛應用
電池(Battery),一般狹義上的定義是將本身儲存的化學能轉成電能的裝置,廣義的定義為將預先儲存起的能量轉化為可供外用電能的裝置。因此,像太陽能電池只有轉化而無儲存功能的裝置阿凡提防爆不算是電池。其他名稱有電瓶、電芯,而中文“池”及“瓶”也有儲存作用之意。英文中,單一個電池結構叫做“Cell”(單電池),內部有多個Cell并連或串連的結構叫做“Battery Cell”(電池組)。而根據使用場景又可分為原電池和二次電池(即可充電電池),一般的固定式儀器儀表功耗比較小,使用原電池比較方便,安全、可靠,壽命長。而便攜式產品用二次電池比較多,像防爆手機、防爆對講機、防爆手持終端等,應用較多的就是鋰電池了。
不同防爆認證型式中電池的應用技術
1、本安型
本安型防爆電氣設備如手持終端、對講機、檢測儀等一般都是用電池供電的,在進行防爆認證時候電池也是其重點的評估對象。
對于做本安型設備的電池在防爆認證中一般需要考核短路,溫升,以及電解液的泄漏問題,在GB3836中有如下規定:可充電電池或電池組,在進行任何試驗之前應至少經過兩次完全充電和放電。
(1)10只試驗樣品應承受下列最不利條件:
1) 短路至放電完為止;
2) 在制造商建議范圍內施加輸入電流或充電電流;
3) 在制造商建議范圍內對電池充電,其中有一電池組完全放電或極性接反。
在進行完上述試驗后,將電池放置在吸水紙上至少12h,應無電解液泄漏。
(2)最高表面溫度應按以下規定確定。試驗時,電池或電池組外部的所有限流器件應短路。試驗時應除去電池或電池組上不是外殼本身的任何外層覆蓋物(紙或金屬等)。溫度應是每阿凡提防爆只電池或電池組的外殼表面溫度,并取最大值。試驗應在電路中帶有阿凡提防爆內部限流器件以及在限流器件被短路兩種情況下進行,每組試驗均測試10只電池。試驗后結果應符合相關防爆溫度組別要求。如T4,不能超過130℃;T5,不能超過95℃。
本安型設備電池容量一般建議不要超過3000mAH,容量一大溫升就會高,然后短路會出現起火、爆炸或者電解液泄漏的問題。
對于大容量電池的處理,一把可以考慮按照隔爆或者增安來設計。但不是所有電池都能用于隔爆外殼內或者做成增安型的。對于電池的要求,IEC60079通用標準中有如下規定(除了本安型設備,所有電池都只允許串聯,不能并聯):
2、隔爆型
由于電池不允許并聯,所以只能采取將單電芯的電池容量加大,通過串聯來增加電池組的電壓,這種情況一般用于AGV小車比較多。隔爆型的電池建議用磷酸鐵鋰電池,類似應用如下圖:
3、增安型
增安型電池的應用主要是鉛酸電池,考慮接線端子的絕緣和防水,整體電芯的防護。因為鉛酸電池使用或者充電過程會產生氫氣,所以還得考慮整個電源裝置的通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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