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認證是煤礦安全認證的簡稱。2007年國家經貿委和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布了《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暫行辦法》等文件,對井工煤礦用設備、儀器、儀表等設施實行安全生產認證制度,有效地遏制了偽劣產品進入井下。目前,煤安認證屬于國家強制性認證,未取得煤安認證的設備和產品是不能用在煤礦井下的。
企業申請煤安認證可前往國家礦用產品安全中心進行申報辦理,可網上申辦,也可找蘇州阿凡提防爆技術有限公司協助辦理。
煤安認證申請辦理程序
安全標志產品生產企業申辦安全標志,需經申請填寫申請書、初審和合格登記、評審和發證幾個步驟。
1、申請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申請單位(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向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以下簡稱安標國家中心)提出產品申辦安全標志申請,遞交申請材料。
(1)申請安全標志的生產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②有與生產礦用產品相適應的注冊資金、生產規模、經營場所、技術力量;
③主要管理者應了解煤礦安全相關法規;
④有保證產品質量合格的生產設備;
⑤有滿足產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檢驗與測試手段:
⑥生產工藝先進、合理、可靠;
⑦有完善、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
⑧具備成品生產(組裝)與出廠檢驗條件;
⑨其他有關條件。
(2)申請安全標志的產品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①滿足煤礦安全生產要求,符合現行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
②有正確、完整的技術文件;
③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生產的新產品,應當有省部級安全生產監督(監察)機構認可的鑒定或評審意見;
④其他有關條件。
(3)申請安全標志的礦用產品生產單位,應按規定填寫《安全標志申請書》一式兩份,并向認證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①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②產品生產標準(技術條件)、產品圖紙、工藝流程圖等技術文件;
③產品照片;
(4)其他有關資料。
2、初審、受理
安標國家中心對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與申請人簽訂申辦合同,予以受理。
3、技術審查、產品檢驗
安標國家中心對申請產品組織實施技術審查,委托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授權的檢測檢驗機構對產品進行檢驗。
4、現場評審
安標國家中心組織評審組對申請人的主體資格、生產能力、產品安全性能保障體系進行現場檢查和考核。
蘇州阿凡提防爆技術有限公司作為專業防爆認證和煤安認證代理機構,熟悉安標申請流程,與安標實驗室保持著良好而穩定的合作關系,煤安認證歡迎垂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