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防爆產品的市場準入機制,我國通過強制性標準規定了我國防爆產品的認證制度和程序要求。
長期以來,我國對防爆電氣產品實行防爆合格證認證制度。根據3836.1標準的規定,是國家授權的防爆檢驗機構根據GB3836、GB12476等一系列國家防爆標準,確認產品符合標準要求并頒發防爆合格證的認證體系。這種認證體系實際上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規定的[敏感詞]種認證模式,即型式檢驗認證模式。
在我國GB3836.1標準附錄中,對防爆電氣設備的申請檢驗程序和要求作出了具體規定,并強調所有防爆電氣設備(包括進口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授權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按照相應的標準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并取得防爆合格證的防爆電氣產品才能投入使用。因此,普通產品一般不能直接通過檢驗。只有根據相關防爆型式的防爆設計要求,才能通過相應的防爆認證標準要求。如果企業有相關防爆設計技術人員,可以自行設計。如果沒有防爆設計能力,也可以委托蘇州阿凡提防爆進行設計,然后制作符合防爆要求的樣品。
蘇州阿凡提防爆技術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的防爆設計認證公司,提供防爆設計和技術指導,協助企業準備合格的認證材料,提供防爆認證的全過程服務。
防爆檢驗工作主要包括圖紙數據審查、樣品檢驗、防爆試驗等內容。檢驗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和檢驗機構的具體要求,提交必要的設計技術文件和必要的試驗樣品。取得防爆合格證的產品,必須提前送檢驗機構,檢驗機構根據產品變更決定是否需要重新檢驗,然后備案。
取得防爆合格證的產品,如果轉廠生產,仍需重新執行檢驗程序,如果工廠名稱不變,地址搬遷,需申請更換證書。
檢驗機構有權會同有關部門對發放防爆合格證的產品進行質量監督和工廠必要條件評估。當產品質量不符合圖紙要求時,應提出警告或采取相應措施,必要時取消原防爆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