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爆燈具的防爆類別、級別與溫度組別見國家標準規定。
2.按防爆型式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無火花型和粉塵防爆型共5種主要類型,也可以由其他防爆型式和上述各種防爆型式組合形或復合型和特殊型。
3.按防觸電保護型式可分為Ⅰ、Ⅱ、Ⅲ類。防觸電保護是為防止防爆燈具外殼易觸及零件帶電,使人體觸電或不同電位的導體觸及產生電火花而引燃爆炸性混合物。
AⅠ類——在基本絕緣的基礎上,將易觸及的正常工作時不帶電的可導電部件都連結到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體上。
BⅡ類——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作為安全保護措施,無接地保護。
CⅢ類——使用有效值不大于50v的安全電壓,并且其中不會產生高于此電壓值。
D0類——只依靠基本絕緣作為安全保護措施。
絕大部分的防爆燈具防觸電保護型式為I類燈具,只有少數為Ⅱ類、Ⅲ類燈具。例如:全塑防爆燈具,防爆手電簡。
4.按外殼的防護等級分類:為了防護塵埃、固體異物和水進入燈腔內,觸及或積集在帶電部件上產生跳火、短路或破壞電氣絕緣等危險,有多種外殼防護方式起到保護電氣絕緣的作用。用特征字母“IP”后跟兩個數字來表征其外殼防護等級。第1個數字表示對人、固體異物或塵埃的防護能力。分為0—6級。防爆燈具是一種密封燈具,其防塵能力至少為4級以上,第2個數字表示對水的防護能力,分為0—8級。
5.按燈具設計的支撐面材料分類:室內防爆燈具可能安裝在許多屬于普通可燃材料表面,如木質的墻和天花板,它們不允許防爆燈具安裝表面的溫度超過安全數值。根據防爆燈具是否可直接安裝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可分為2類。
一類為僅適宜于安裝在非可燃表面的燈具。
另一類為適宜于直接安裝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燈具,有標記符號。
6.按安裝使用形式可分為固定式、可移式、攜帶式。原理
隔爆型的原理根據歐洲標準EN13463-1:2002《爆炸性環境用非電氣設備第1部分:基本方法與要求》的防爆概念和防火類型,隔爆型是采取措施允許內部爆炸并阻止火焰傳爆的一種防爆型式,是最常用的一種防爆類型。由于這種防爆類型的燈具外殼一般使用金屬材料制造,散熱性好,外殼強度高和耐用性好,很受用戶歡迎。而且,許多增安型防爆燈具部件,如燈座、聯鎖開關等,也采用隔爆型結構。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稱為隔爆型電氣設備。如果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進入隔爆外殼并被點燃,隔爆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并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這是一種間隙防爆原理,即利用金屬間隙能阻止爆炸火焰的傳播和冷卻爆炸產物的溫度,達到火焰熄滅和降溫,抑制爆炸的擴展的原理設計的一種構造。